发表时间:2023-11-10 05:15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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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云雷动唤英魂,杀场无畏警凶神。垂首当先全不惧,放眼沧桑有几人?
寒风凛冽,夹杂着“欧欧”凄厉之声,犹如野狼嘶吼,又好似厉鬼哀嚎。
绍兴的冬,虽不至像北方那般严寒,可刮在脸上,也莫名的有种灼烈的刺痛。
临城几十里外的路边,设有一座陈设简陋的小酒肆,因此地距绍兴还有一段路程,故而来往商旅、行人行至此地还真不得不稍作停留,要上一壶热酒,以抵御饥寒。
小酒肆上方,均用茅草搭成,四面则用茅草、泥巴垒建而成。
整座草棚,仅用几根粗木支撑,寒风掠过,草棚便发出“吱嘎吱嘎”的响声,倘若风再大些,真不知这草棚会不会一下子被掀了去。然而,它就那样摇摇欲坠地晃动于寒风之中,并没有要坍塌的迹象。
小小草棚内,仅放四张破旧不堪的小方桌,其中一角落处已有一人坐在那里,头带斗笠,外罩轻纱,并看不清他的面目,可是从穿着便看出这是一个男子,外披黑色斗篷,以抵御严寒,内着黑色锦袍,最为显眼的便是他腰间的那一方锦带,上面绣有祥云图案,其间以一粒硕大精美宝石点缀,只观这条锦带,便足以看出此人出身不凡,不是王公将相,便是豪门中人,前面小桌之上,简单地摆放着两道小菜,一壶酒及一小酒盅。这人坐在角落处,时而夹口菜送入口中,时而自斟自饮,倒也惬意。
草棚后厨,设于外面一矮小的窝棚内,这窝棚搭的更为简陋,仅用四张草席合围而成。
两口小灶上面炭火正盛。其中一灶堂上面,置一大号水壶,壶嘴内不时朝外冒着腾腾热气;另一灶堂,则暂时处于闲置状态,似乎因天气太过寒冷,行人稀少,以至那口灶堂,除了为那头戴斗笠男子做了两道菜之外,便没了营生。
店家是一个又高又瘦的老者,须发皆白,不知是因为太瘦的原因,还是他本就精明,两只眼睛透露出两道智慧的光芒,一身灰布衣裳,也因常年浆洗、晾晒而泛白,老店家正认真地用火钳拨弄着灶口内的碳火。
这时外面传来说话声音:“店家,快烫壶好酒来暖暖身子,再弄两个小菜!”
绍兴酒文化,自宋代便渊远流长,到了元代酒的品种得到了多元化发展,有草原青稞、各式果品酒,以及颇受大众欢迎的补酒。直至明代,黄酒及烧酒则倍受青睐。
袁弘道初至绍兴,曾写道:闻说山阴县,今来始一过。船方尖履小,士比鲫鱼多。聚集山如市,交光水似罗。家家开酒店,老少唱吴歌。可见绍兴酒业发展之盛。
一般客人,对这样的小酒肆,都没有太多要求。所呈上的酒,也无需上品,只需入口绵软香纯,便足以满足来往商旅。但绍兴毕竟是酿酒之乡,就不说那声名远播的绍兴佳酿竹叶青,单单各式酒名,便不下五十多种。
店家伸出头,向外观望并应承道:“好嘞!马上就来!”
只见两个中年男子从外进来,一个白白胖胖,另一个略削黑瘦,看面相都是寻常百姓,没什么江湖气息。二人均将手伸入两个袄袖之间,缩着脖儿,到另一角落处,对峙坐下以便聊天。
二人刚坐下,随后便走进一位老者,年纪大约在五旬左右,发髻花白披散着,面似古铜,一身深蓝大氅,步入草棚内,见里面均有人占据,只好坐到靠门口处的桌边,并顺手将随身宝剑放置到桌上。
他的到来,并没有改变什么,戴斗笠的男子一如既往,还在饮酒。
老者也并没有因为戴斗笠之人的存在感到多余,坐下后,便朝后厨喊道:“店家,有现成的小菜,给我炒上两个,再温壶热酒来!”
店家手中端着那两位中年男子所要酒菜,走近老者身侧,道:“好嘞,客官,您先喝点热水暖暖身子,小菜马上炒得!”随即,便将手中酒菜送到两位男子桌上,又直奔后厨而去。
老者不以为意,端起店家给倒好的热水,啜饮起来,目光却不时地朝头戴斗笠的男子瞟去,上下打量着这位神秘人。
江湖中人,对不甚了解之人,均有个习惯:就是凡习武之人,从气息上,便与常人不同,并且能够通过对方的气息匀称程度,断出对方武功是否精深。
老者早已感觉,这男子气息匀称、且微弱,说明其内力之深,无可限量,只是奇怪,此人到底是何来历。
而这男子,却对自己一直都没有注意,只是静静地坐在那儿,咀嚼着面前菜品,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。说明此人并无意与自己为敌,心境自然放宽不少,初进草棚内的戒备心理,也有所释然。
这时,角落处的两位中年男子开了腔,白胖子刚将酒饮尽,便开口道:“如今,像你我这般本分之人,是越来越难混了,听说玉佛苑在前不久,又将淮安府内一大富户操家灭门了!”
“唉!是啊,日子难熬啊!”黑瘦的中年人无奈地晃了晃头道:“这不,近日来“天山四老”其中的三位,均已毙命于那位“九天玄女”之手,据传闻:这秋凤玉,自幼便受非人般训练,杀人的时候,连眼都不眨一下,一个姑娘家,居然干这种营生,真是毁了!”一旁店家已将老者酒菜送去。
老者听了二人谈话,不由面露痛苦之色,眉头紧蹙,手也一把抓紧了桌上宝剑剑身。
带斗笠的男子,立即发觉了老者的异动,却仍旧不露声色,继续饮酒。
草棚内,人影一闪,一个头轻佻、身材匀称的女子,已进入草棚内,一条白色斗篷下,一身白色衣衫,很是显眼,就连脚上的靴子,也是一色的白!她的头上,居然也戴着一顶斗笠,用轻纱罩住面部。手中一把剑,却十分博人眼球,剑身之上,居然镶了一颗,与头戴斗笠男子腰间同款的宝石,虽是阴天,却也难掩其光华。
女子的进入,顿时令屋内所有人,不约而同投去异样目光,就连头戴斗笠的男子,不禁也有所动容。
屋内二位中年男子,凝目光上下打量白衣女子一番,不禁露出惊诧之色;而那位老者的目光,则一下子被白衣女子手中的宝剑所吸引,他的目光,又投向头戴斗笠的男子腰间。脸色顿时更显凝重,抓剑的手,也将剑身握得更紧,茅草棚内,气氛立即变得沉闷起来,空气似乎也已陷入僵持状态。
店家此刻似已察觉,这来历不明的四股人中,只有那两个中年男子最属无辜,也怕此后引起血雨腥风,波及到二人。
便忙走到二人桌边,满脸堆笑道:“我看二位客官,也吃的差不多了!您看,天色也不早了,您二位还要赶路,老夫就不多留二位了,至于酒钱,就算老夫与二位交个朋友,就免了!”说着,便对二人下了逐客令。
这就是所谓的“姜还是老的辣”,店家这是察觉出草棚内气氛异常,为了那二人着想,才好心撵他们走,可偏偏这二人,居然根本没有看出端倪!
黑瘦的中年人一把推开店家,不耐烦地道:“去,去,快忙你的去吧!这老头,难不成我们哥俩,还赖你的酒钱么!”店家见状,无奈地摇了摇头,便转身遁入后厨,不再出来。
女子步入草棚,似乎也发现了,头戴斗笠的男子腰间的那块宝石。不禁一怔,但只瞬间,便恢复了意识!扫量一番后,见只有靠草棚门口处的桌子闲置着,只好信步过去坐下,并将那把剑也放置于桌上。
她并没有要吃的,只是将店家置于桌上的水壶提起,倒了一杯热水,随即放下水壶,拿起水杯呷了一口,而后便一直未再出声。
老者此刻,已无心再用酒菜,神色炯然,朗声道:“小小年纪,便行杀戮之事,就不怕会遭天谴么?”
“成王败寇,计较那么多干什么!”女子冷声道。
真的是绝情透顶,而又自信满满,听她意思,胜券在握了似的。
一旁两位中年男子,见势头不对!这才明白,刚才店家为何要驱赶他们,便赶忙起身想溜……
哪知女子却将手中剑一横,冷声道:“我的事没办完之前,谁都别想离开这里!”
二人一听这话,还哪敢动弹半步,一屁股坐到了凳子上,白胖的男子已被吓得湿了半截裤子,二人目光惊惶不定,均向女子投去。
而头戴斗笠的男子,则仍旧不慌不忙地,将酒倒入口中。就好比这草棚内,只有他一人在吃饭,其余人,只是空气,连条虫子都不是。
老者又开口道:“他们三个,真的死于你的剑下?”
“不光他们三个,还有你!”女子语气坚定地道。
“好大的口气!老夫倒要看看,你有没有那个本事!”老者说罢,手中剑已出鞘,直取女子胸部要害,女子不慌不忙,一下子腾身而起,居然将草棚顶部穿透,人已飞射出草棚。
老者见状,拧身急追,这本就破烂不堪的草棚顶部,一下子被掀了去……四周的草席,也被老者浑厚内力,震得四处飞散!里面一切陈设,全部展露无疑。
那两位中年男子,已被吓得瑟瑟发抖,居然抱在了一处,谁都不知道,他俩是什么时候跑一块儿去的!
最令人不可置信的,是那位斗笠男,竟然丝毫没有对这所发生的一切,感到震惊与好奇,仍然不动声色,咀嚼着口中菜品。
那边,女子与老者早已打斗到一处,两柄剑“叮叮当当”响彻耳畔,伴随着寒风嘶吼,几片薄雪,从天而降……被风一吹,便没了踪迹。
二人时而凌空而起,时而落地相搏,场面很是精彩。
老者所使,乃是天山剑法,其招式反复无常、攻守兼备,老者内力浑厚,剑式凶猛,一看便知,其行迹江湖,不止一朝一夕!武功造诣及江湖经验颇丰,对女子所发之攻,每每都能巧妙应付,进而化险为夷。
打斗之中,女子不禁暗自唏嘘:此人不愧骜居“天山四老”之首,与其他三人相比,内力却更胜一筹。看他剑锋如此犀利、老辣,想要速战速决,怕是万万行不通了!可是,打斗时间一久,怕又耽误了行程,我该如何应付,才能令他毙命剑下呢?女子暗忖。
交锋之际,老者招式忽然一变,使出了天山绝技“须弥剑法”,须弥剑法讲求攻而有据、守而有由,攻守兼备,无懈可击,变化多端。
突然,女子见老者剑走中路,险象环生,不由得连连后退几步,忽呈败势,情急之下,忙抽身要走。
老者见状,心道:此女毕竟年纪尚轻,资质尚浅,一介女流,也不过如此而已!想到此处,不禁心生得意,脸上带出一丝不屑,哪里肯就此罢休,立即飞身,奋力追赶过去。
可哪曾想,就在他得意忘形之际,女子轻旋身体,忽一转身,将手一抖,三点寒光,犹如长了眼睛一般,直接朝老者头、胸、腹三大要害处飞射而去。
老者见势,嗤鼻冷哼,直接用剑去拨女子发来的暗器,只听“当当当”三声铁器碰撞脆响声后,三支暗器应声落地,竟然是三把小匕首。
江湖之中,使用暗器的人很多,可是拿小匕首作暗器的,却不多见!因为匕首较其他暗器都重,使用起来,不像其他暗器那般方便。
第一点,必须练就超凡的腕部力道,这说起来容易,做起来却很难,必须要经过长期的磨砺、坚持,才能达到收发自如。
另外就是,这种暗器太大,不好收藏,不像其他暗器,可以藏于衣袖之中。这小匕首,只能放置于腰间特制的兵器袋内,并一一排列好,以备不时之需。要往出拿,便需要耗费一定时间,倘若没能练就得心应手的速度,没等匕首被发出,自己便已遭对方毒手了。
这女子能选这种小匕首做暗器,可见必有过人之处。老者将三支匕首一一击落后,胳膊肘处居然传来了麻木感觉,心中不免对女子过人的腕力感到佩服。
然而,女子并没有停歇,人已携剑化作一道惊鸿,转瞬即至。
老者还没反应过来,突觉胸腹间传来一股凉意,女子的宝剑,已不偏不倚,刺入他的胸腔。
惊骇之余,老者不由得抬眸凝望着女子头上的斗笠,口中只蹦出几个字:“好……快的……剑!”女子听罢,飞起一脚将老者尸身踢开,随即收剑入鞘,竟头也不回,毅然离去。
裸露的草棚内,两中年人已被这一幕,惊得张大了嘴巴!白胖子不由赞叹:“这女子……不……不是人……是——神!”
“是神?”黑瘦子嗤鼻道:“我看她就是魔,而且,是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!”
话音刚落,只见斗笠男手中的酒盅,“咔嚓”一声被捏得粉碎。
二人顿时面现惊色,目光不约而同投向斗笠男,再看他手中的酒盅碎末,已顺着指缝,淌到桌子上面。
二人见状,顿觉惊惶,互视一眼后,便缩头缩尾地溜走了。
此刻,老店家呆立在灶台旁,他的脸上,则现出了绝望,以及无奈的苦笑,望着自己经营多年的草棚遗骸,不住地摇头叹息。
斗笠男见状,站起身,顺手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,放到桌上,足有二十两之多,并发出动听的说话声音:“店家,这些银子,足以令你再起炉灶了,顺便……将那老者葬了吧!”说罢,转身匆匆离去。
他的这一举动,不禁令老店家感到诧异,这戴斗笠男子,与这白衣女子,还有那位老者之间,到底有无瓜葛?捏碎的酒盅,又代表什么?
若说与女子是敌人,凭他功力,完全可以阻止女子展开杀戮;若说是朋友,也不像!连一句话的交集都没有,算什么朋友?而与那老者也是无亲无故,又为何要替老者收尸?他的立场,除了用尴尬二字,真不知该如何形容才好!
钱塘江边,潮水涌动,刚刚还距岸边数里之遥,转瞬之间,已达堤岸,一溜泛白的浪花,夹杂着轰隆雷动之音,直向岸边石崖上砸去,顿时激起丈许飞瀑。
而斗笠男,则就那样立于飞瀑之下,既不躲闪,也不移动,任由浪花飞溅得浑身到处都是。
要知道,此时乃是冬季,就算这里的冬季没那么寒冷,可那潮水的温度,也必然是极冷的。
男子的衣衫已被打湿,斗笠上的轻纱,也被淋湿了。而他,就那样屹立于江边,一动也不动。
不知他是在等什么人,又或是有什么令他想不开的事困扰着他,使他居然连潮水溅落身上,都没有发觉。
这时,江边又现出一人,正是那刚刚在草棚边,杀害那位老者的白衣女子。
她步履轻盈,行至江边,远远看见斗笠男站在潮头,竟无一丝顾忌,义无反顾,直接走到距男子数丈开外的岸边。江边风声鹤唳,白衣女子的衣衫,被风吹得翩然飞舞,斗笠上的轻纱,也随风不停飘动。
女子站定,不由得侧头望了斗笠男一眼,而后又望向江上。潮水一次又一次地循序渐进、蜂涌而至,肆意击打着岸边的巨石,那飞溅而起的浪花,似乎十分偏爱这位白衣女子,每一次都对她格外开恩,那浪头,竟连她的身都不沾一下。
男子也已发现了女子的到来,便提高嗓音,冷冷地道:“像你这种,每日以舔血为生的人,根本没必要来这样的地方!”
“真是笑话!这里,又不是什么佛门净地,凭什么你可以来,我却不可以?何况,就算是佛门,也并不一定——就是净地!”女子语气生硬地道。
她的语声果敢又清脆,令人听了,不禁心生好奇:能够拥有这样动听声音的女子,长相,应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吧!
“真是扫兴!”男子毅然转身,大踏步朝来路行去。
女子见状,并不以为意,不由吟唱道:“风卷潮头兮浪翻滚,其势豪壮兮薄云天。世事沧桑兮多变幻,随波逐流兮归自然。胸宽怀广兮能撑船,意短达间兮莫转圜!”
男子自然能够听到此番吟唱,也听出了女子曲中所寓,随即冷哼一声,吟唱道:道法天成兮乃始缘,造化弄人兮非所愿。前尘旧梦兮皆笑谈,蜚短流长兮不偶然。天命轮回兮需瑾言,封刀罢剑兮终归禅!”吟罢,便拂袖扬长而去。
女子听罢,不由转过头去,见男子身影早已远去。随即,传出一声哀叹。
那潮水依旧翻腾着拍向岸边,既浸湿了女子的衣衫,也无情地拍击着她的心!
男子的词句,时时萦绕于耳畔,似乎在暗暗影射她的处境,以及对她提出警醒。
是啊!这么多年,沉浸在玉佛苑这座深潭之中,似乎已变得麻木不仁了,这不禁令她忆起当初!
那年,她才六岁,由于饥荒,全家被迫背井离乡,四处讨生活。
可是,途中爹爹因病而亡,母亲一人拖着全家老小一路漂泊……
祖父、祖母觉得自己已经太过老迈,不但不能给予帮助,还成了拖油瓶,便毅然选择了投河自尽!
兄长虽年长几岁,可为了帮助母亲承担负重,终因劳碌过度衰竭而亡!
小妹妹还在呀呀学语,却因误食了鼠药而夭亡!
而与自己相依为命的母亲,在一次为富户做活计时,居然被凌辱致死!
她一人小小年纪叫天不应,求地无门,只能以沿街乞讨为生!
那一日,她被一个陌生人带到了玉佛苑,令很久都没有吃过饱饭的她,大大地享受了一顿美餐。
对这个既陌生,又能够令她活下去的地方,她既有些依赖,又有些茫然无措。
很快,她便被安排,去接受最繁重、最残忍的、非人性的训练中去。
那就是——弱肉强食。
他们被关在一个封闭的小屋子里面,饿上几天后,有人突然抛给他们一只鸡。
由于饥饿占领着大脑,他们不得不拼尽全力,去争夺那只被惊得四处乱飞乱跳的小鸡。
而她,没有去!她也很饿,可是,她宁可饿死,也绝不与他们去抢食!
获胜者居然就那样将小鸡撕扯开,以至于小鸡的内脏流了一地,看着那人狼吞虎咽地啃食着生鸡肉,她蹲在一旁目瞪口呆。
而令她最为难以接受的便是,其余那些人没有得到胜果,居然将流到地上的鸡内脏抢食一光,这令她再也控制不住,以至于一个劲儿的呕吐不止,最后昏厥了过去。
一连几天过去,她越来越虚弱,可她仍旧不会上前一步,直到饿得昏死……
玉佛苑中培训客卿的管事,对这个倔强的小姑娘,简直束手无策!即便用尽各种方法,都不能令她就范,她既不争也不抢,即使被饿死,都绝不上前一步。
最后,实在没有办法,他们便将此事,禀报给了苑主。
盖寿天听了,反而觉得她将来,才最有可能成为绝顶的杀手!
于是,采取了软硬兼施的办法,令王妈前去劝说、照料,以及培养她,令她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无情杀手!
果然,经过几年的历练,她已变得出类拔萃,声名显赫,自出道以来,从没有失过手,人们给她取了一个很好听的绰号“九天玄女”。
天,依旧阴沉。
水,依旧淡然。
这江天一色的萧条景致,仿若一幅山水墨笔,伊人在岸,更添灵动!
绍兴,隶属浙江境,至上古时代便有越之称,越王勾践衍始于此。经历代变迁,终在元顺帝至正二十六年,复绍兴府,并一直延用。
与其他州府并没有什么不同,街边买卖当铺、酒馆、妓院应有尽有,不失为一处繁华之地。
青石街上干净整洁,来往行人络绎不绝,商客们操着嗓音招呼着客人。
包子铺的老板,将刚出笼的、冒着热气的包子捡了出来,有几个人立即围拢过去,竞相购买,气氛甚是融洽。
几个妙龄女子,则停留在卖胭脂水粉的小贩儿摊前,精心挑选着自己中意的饰品。
就在这时,一辆豪华的马车,从街头飞奔着驶来。后面还跟着几个家丁,好似十分焦急的样子。马车所到之处,人声嘈杂……无疑,定是惊扰了街边行人。
那几个刚买完包子、正兴奋得要过马路的食客,刚刚转身,要过马路,却被这马车吓得连连后退……手中的包子,也被无意识地撞得飞了出去,掉到了街边。
惹得其中一人破口大骂道:“着你娘的急,难不成是回家奔丧去!坐个马车怎么了,吊个毛?”说罢,走到街边,弯身拾起地上沾了些许灰尘的包子,用手拍了拍。
话音刚落,马车忽然停了下来,车夫连忙跳下车,摆好了下马凳。
只见车帘被人掀起,从里面走出一位穿着阔绰的公子哥,头戴紫金朝阳冠,身穿暗紫色提花锦袍,足蹬一双黑色锦面特制小朝靴。面色略黄,长得虽一般,却偏生了一双只朝上看的老鼠眼。
他撇着嘴,站在车辕之上,转过身,质问道:“刚刚是哪个不长眼的,挡了本公子的道儿?还敢出言不逊,骂本公子,是活得不耐烦了吧!”
马车旁边,随同家丁也发出一阵狂吠:“到底是哪个没长眼的,挡了我家公子的道儿?还不快点滚出来!”街边行人见有热闹看,顿时朝这边围拢过来。
本就骂人的那位,见这公子哥儿的架势,还哪敢应承,只得将头压得更低,不敢有一丝越矩。
公子哥儿见状,伸出他那带满了金银手环的右手,理了理发髻,闭着眼道:“怎么?刚才不是骂的很凶么?眼下是吃了瘪了么?怎么不出一声了呢?”说罢,目光便投向几个买包子的人,审视一番后,才道:“再不出来,你们几个都得死!”
这时,围观的人越来越多,有人低声道:“这位爷,可是绍兴的活阎王,自称‘小霸王闫一斌。他们家,可执掌着整个绍兴的经济命脉,有的是钱,在浙江一带,颇负盛名,他想让谁死,可没人敢说半个不字,看来那位买包子的仁兄,今日怕是难逃公道了!”
这人语声刚落,那位骂人的,便从人群中走了出来,他低垂着头,怯懦地道:“是……是我……骂了你!”
闫一斌沿着下马凳走了下来,迈着方步,走到那人面前。斜楞着眼,扫量那人一番后,便斥责道:“本就只能靠包子糊口的人,却偏偏要活出尊严,是谁给你的自信呢!”说罢,伸出他那戴满首饰的大手,一把卡住那人喉咙,老鼠眼一瞪,露出了凶狠的光芒,手上一运劲儿,那人立即被卡断了喉咙,死了!手中的包子应声落地,骨碌出老远……
街上围观之人,不下四五十,竟然没一个人敢做喧哗的,众人均面面相觑,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!
闫一斌见状,嘴角现出得意笑容,连看都没看地上尸体一眼,便大摇大摆,阔步朝马车方向走去。
就在这时,人群之中传出一个女子声音:“你就是闫一斌?”
闫一斌听罢,立即停住了脚步。转回身,目光鄙夷地望向人群,众人见状,均面现惊诧,你看看我、我看看你,一致向后退却开去!
人群中立即让出一条路,一头戴斗笠的白衣女子,赫然站在闫一斌对面,手中宝剑上面的宝石,闪耀着炫丽光芒。
闫一斌见状,嗤鼻一笑道:“怎么?满街的爷们儿,都不敢放半个屁,你个小女子,是觉得小爷有情趣,特地来送的么?”话刚说完,家丁们在一旁,顿时笑得前俯后仰。
女子听罢,一语不发,猛地将手一抖,一支匕首脱手而出,犹如离弦之箭,直奔闫一斌咽喉处射去。
闫一斌见状,并没有将女子放在眼里,得意地笑了一下,立即伸出手去接那飞来匕首。
可是,他的脸居然一下子变了颜色,因为那匕首的力道奇猛,居然从他手掌中硬穿了过去,并正中咽喉!也许他连死都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!
见“小霸王”死了,人群中赫然响起一片掌声,而那白衣女子,竟神不知、鬼不觉隐匿于人群之中,顷刻间便没了踪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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